更新时间:2018-08-10 15:13作者:王新老师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15号)和省社保中心《关于公布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2016年缴费基数的通知》(赣社保中心函[2015]152号)文件精神,为解决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正式公布以前无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费问题,进一步方便参保缴费和简化缴费经办程序,上饶市人社局于近日印发了《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2016年度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饶人社字[2015]172号)。
上饶市2016年度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共分为5个档次,分别为:2490元、3320元、4150元、8300元、12450元。按照上述缴费基数换算成全年缴费金额分别为5976元(2490元/月*20%*12个月)、7968元、9960元、19920元、29880元。参保人员可在2016年1月1月1日至12月31日由本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定一档缴费,缴费档次一经选定后,同一缴费年度内不再办理变更。
附:表格
档次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
月缴费基数2490元3320元4150元8300元12450元
全年缴费金额5976元7968元9960元19920元29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