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11:25作者:李一老师
“禁止代孕”暂未写入计生法
值得关注的是,以上人口和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的规定,但审议中分歧较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普遍认为还需深入研究论证,该条在表决稿中删除,即“禁止代孕”暂未写入计生法。不过,国家卫计委有官员表示,会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精子库行政许可方面的规定,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温故
生育政策演进
●上世纪70年代初以来,中国开始推行计划生育。
●1978年3月,“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载入宪法。
●1980年开始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1984年开始“开小口、堵大口”,即经过批准,可以生二胎,但严禁生育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
●2002年,中国施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2013年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新华社
解读
晚婚假取消婚假只剩3天了?
南都讯 国家卫计委有关工作人员27日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人口计生法“鼓励晚婚晚育”条款删除后,就不存在晚婚晚育一说了,而是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计划,晚婚假和晚育假都将取消。不过,生育假的延长政策今后将扩大范围,只要符合政策生育,都可享受延长产假等福利。
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27日介绍,中国当前男女初婚年龄已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岁以上。针对这种新的生育行为情况,“国家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
张春生表示,生育年龄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保健,对于高龄产妇的身体健康等等方面都不利。修订后的人口计生法鼓励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计划。
据南都记者了解到,不计算晚婚假,不少单位目前仍然执行3天“婚假”标准,此前未按照国家响应晚婚或者是再婚的人,其实都只能享受3天婚假。
结婚可以休假三天的说法,可追溯至原劳动部1959年的《关于试行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几项规定的通知》。《通知》中规定: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给工资。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1980年《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中确认了这一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