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8 17:48作者:王华老师
去年调低社保费率后,目前新疆在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方面基本已无调整空间,企业负担最重的是养老和医疗保险,养老方面,单位承担缴费基数的20%,职工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有些地方可能缴费更高一些。
杨勇说,去年自治区在降低社保费率方面,已经把失业保险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补贴各降低0.5个百分点,这些举措为企业减负9亿余元,帮助企业减少了劳动力成本。
杨勇表示,当然,在考虑降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率的同时,要采取措施,既能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促进企业发展,又能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比如用国有资产或者其他方式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同时,提高养老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新疆都要出台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将把握分寸,防止工资上涨超过劳动生产率提高。
杨勇解释说,每年发布的最低工资指导线只是一个兜底,就是指最低工资标准上涨不超过GDP增速,同时不能超过社会平均工资涨幅。
2015年7月1日,新疆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这是自199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第12次进行调整,目前,新疆最低工资标准已位居全国前列。越是经济困难,越要重视就业“越是经济困难的时候,越要重视就业问题”,杨勇坦言,今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调结构、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都会影响到就业。
为此,更需要坚持就业第一,把就业当做关系民生和稳定的大事,给予特殊重视。
目前,新疆就业需求主要集中在三大群体: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农村富余劳动力。
“十二五”以来,新疆城镇就业人数规模稳定,就业率比较有把握能够完成自治区和国家确定的目标,难点越来越突出表现在农村富余劳动力上。
2015年以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始终把就业,特别是南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不断完善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积极采取措施,力促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南疆就业是重中之重
杨勇说,在就业工作方面,需要突出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三个重点群体,把南疆作为重中之重,有针对性地实行特殊政策,多措并举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要将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训工作纳入自治区“十三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