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0 01:07作者:三水老师
云南省: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
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江西省: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500元。
地方车改正在有序推进。尽管车改在地市一级尚未开始普遍实施,但“不够用”、“倒贴钱”这样的基层声音,自去年车改破冰以来一直不断。公务交通补贴会否成为“新福利”?如何切实防止公车、补贴“两头占”?针对这些担忧疑惑,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问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是否合理?
答:岗位级别较高的公务出行较多是客观现象,通过统筹资金来解决“级别低出行多”问题。
关于“补贴不够用”最常见的说法是,基层“跑腿”工作比较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何按照“行政级别越高出行越多”来设计。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说,补贴标准首先是根据工作岗位重要性来考虑的,岗位级别较高的例如开会、调研等公务出行较多,是一个客观现象,因此,首先按照级别制定补贴标准上限。在中央定下的补贴标准上限内,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细化补贴标准,可以根据出行频次,把岗位划分得更细,更符合当地实际。
对于公务出行的不同情况和差旅费的衔接问题,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地,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对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要做好远距离公务出行的差旅费保障,切实保障好基层调研、下乡、跨行政区域出差等公务出行;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补贴标准相匹配,避免出现保障范围小、补贴标准高的不合理现象。据了解,有些地方也在开始探索车改后中短途公务出差差旅费包干的办法,鼓励公务员通过自驾车等方式进行短途出差。一些省份有关部门组织向社会公开招标车辆租赁服务公司,指导和监督中标的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投入运行,用于保障普通公务出行和跨行政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
问:补贴会否成为新福利?
答:补贴标准必须符合节支要求,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严格避免改革性补贴福利化。
记者注意到,当下最受舆论关注的,是各地补贴标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有声音质疑,不少地方公布的车补标准都“顶格”定为130%,算不算自谋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