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0 00:41作者:三水老师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对于地方车改补贴标准及档次确定问题,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明确要求地方要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公务交通补贴,不允许完全按照上限制定标准。同时,省直机关和全省统算都必须达到7%以上的节支率,否则就必须降低补贴标准,“强调节支率的要求,就是为了避免这一改革性补贴福利化。”
问:如何避免车补公车“两头占”?
答:将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改革不变形不走样;保留车辆喷涂标识并加装定位系统,实时动态监管。
如何防止出现“一边拿车补,一边用公车”?中央车改办负责人明确表示,纪检监察机关会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外,要求地方加强保留车辆管理,通过对保留车辆实行标识化喷涂、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等手段,做到实时动态监管。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标识,机要通信及应急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也应作明显标识,接受社会监督。该负责人表示,在各省的批复方案中,中央都要求各地采取措施落实“标识化”,这是避免公车改革走回头路、“翻烧饼”的必要做法,也有助于避免出现名为“公车服务平台”却成领导“专车”的情况,中央车改办将把落实“标识化”工作作为下一步监督检查的一项重点。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还表示,将分期分批对地方车改进展和成效进行专项督查,并通过督查和审计等工作,确保地方车改按照中央各项要求推进,不变形不走样
11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省发改委在南昌联合召开江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新闻通气会,向社会解读我省公车改革政策的重点内容。记者从会上获悉,10月11日,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正式批复了我省公车改革总体方案和省直实施方案;10月31日,省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全省公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意味着全省公车改革正式启动;11月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我省公车改革总体方案和省直实施方案。
公车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内容。基于此,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我省各地各部门将按照中央批复精神和全省总体方案、省直实施方案要求操作,确保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出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