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12:58作者:王华老师
王德文表示,社会统筹并不计入职工的个人账户,而是纳入输入地的社会统筹中,这样不管职工是流入还是流出,他的权益都不会受到影响。
正在进行三审的《社会保险法(草案)》也做出了相关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按照国家规定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前提条件省级统筹也于今年底前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18日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出台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文件,如期完成在全国建立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目标。
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相对于2月5日的征求意见稿,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特别强调对于农民工一视同仁的政策,即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农民工也可按照暂行办法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据相关数据,截至2008年底,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189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54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241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70万人。
由于原有的政策规定必须缴费满十五年才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这并不符合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征,所以一到年末农民工就纷纷退保。此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曾经酝酿为农民工量身制定一套以个人账户为特征的便携式养老保险制度,但后来这一理念遭受了专家层面“社保制度碎片化”的质疑。
王德文认为,将农民工纳入转移接续的制度中来,意味着中国朝着整体化的社保迈出了很大的一步。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办法一旦解决,将大幅提高农民工的参保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