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10:05作者:三水老师
做大资金池除了加大财政投入外,还有别的办法,如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城乡两保制度合一,有些甚至实现了三保合一。宁夏、重庆、天津、广东、青海等多个省份已实现城乡居民两保制度并轨,广东有些地区如深圳、东莞等实现三保合一。统筹层次提高,资金池扩大,更有利于提高支付比例,更大程度发挥风险分担的作用。此外,从国际通行做法来看,未来需要提高个人缴费比例,根据个人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建立可持续性的个人和政府补贴相适应的筹资机制。
“对于弱势群体来说,50%的支付比例仍不足以对其托底保障。”朱铭来说,对于这部分人群来说,还要在此基础上衔接各项救助制度,减轻自付负担,才能实现托底。正如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与医疗救助等紧密衔接,有效防止困难人群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防范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情出现,显著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公平性。
“三医”联动控制不合理费用,同时加强监管
在大病保险实施的过程中,原则上由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专家指出,需区分政府和市场的界限,界定基本医疗和非基本医疗的报销范围,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同时加强对商保公司的监管,督促其利用好资金,实现收支平衡、保本微利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
朱铭来说,对于有一定收入的人群来说,需区分市场和政府的界限,政府保障基本需求,非基本需求交由市场来解决。这部分人群的大病费用不可能完全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来主导承担风险,需要商业健康保险来补充,共同化解风险。在报销过程中,需要区分哪些药品和项目属于基本医疗,可以纳入报销范围,哪些药品和项目属于非基本医疗,不能纳入报销范围。
“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运行过程中,还需要特别对医疗费用增长进行管控。制定大病诊疗路径,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划定药品使用范围等‘三医’联动,才能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朱铭来认为,这也是商业保险公司的优势,希望发挥其精细管理、风险管控的优势,防范资金支付风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江宇建议,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并公布其实际运营数据,如商业保险公司保费金额、报销金额,以及成本、利润等详细的数据,接受第三方的评估和社会监督。此外,建议商保公司单独成立医保经办企业,和原商业保险公司脱钩,只提供经办服务,不允许“搭车卖保险”。医保经办企业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必须实现充分竞争,公开招标,财务信息透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