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8:54作者:李天扬老师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深化,行业统筹自成体系的管理体制越来越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基金只能在本行业之间调剂,难以实现更大范围的风险共担;各行业之间,行业与地方之间统筹项目、待遇标准不同,造成同一地区同类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有高有低,引起互相攀比;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原来负责行业统筹的部门,有的调整或合并,难以承担行业统筹任务。因此,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势在必行。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增强养老保险基金保障功能和建立有效调剂机制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全国范围内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实行省级统筹的重要保证。
5、为什么要严格控制企业职工提前退休?
这里所说的提前退休,是指目前一些地方和企业违反国家政策,为职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错误行为。主要表现为:有的企业从局部利益出发,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诱迫职工提前退休;有些职工本人利用假病残证明或更改年龄等手段办理提前退休。这种做法蔓延的结果,一是使领取养老金的人数增加,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数相应减少,加重了养老保险基金负担,影响了符合条件的正常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二是使一批未到年龄、有技术、有经验的职工提前退出工作岗位,不仅造成劳动力资源的浪费,而且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受到了侵害;三是大量提前退休人员二次就业,对劳动力市场形成了冲击,扰乱了劳动力市场发展的正常秩序。因此,提前退休的做法必须坚决予以禁止。
6、企业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基本养老保险是一项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有依法参与和行使监督的权利。企业有权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监督机构,要求社会保险机构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养老保险金。职工有权随时查询本人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情况,有权在退休后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费,职工认为其养老保险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举报,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7、企业和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