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8:20作者:才子老师
外来从业人员 3022-15108元 1.5% 0.5%
2770元 (注3)
- -
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 3022-15108元(注4) 1.5% 0.5%
失业人员
3022元(注5)
-
2014上海社保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单位 缴费基数 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3022-15108元 1%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3022-15108元 1%
灵活就业人员 3022-15108元 -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 3022-15108元 1%
外来从业人员 3022-15108元 1%
2770元 (注3)
--
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 3022-15108元(注4) 1%
失业人员
3022元(注5)
-
2014上海社保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单位 缴费基数 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3022-15108元 0.5%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3022-15108元 0.5%
灵活就业人员 3022-15108元 0.5%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 3022-15108元 0.5%
外来从业人员 3022-15108元 0.5%
2770元 (注3)
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 3022-15108元(注4) 0.5%
失业人员
3022元(注5)
-
注1: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108元,下限为3022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注2: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注3: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根据规定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5%,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注4: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根据规定至2016年3月底过渡期已满,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