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7:52作者:李一老师
3.问:教师有些工作任务难以量化,有些工作效果不能够马上显现,怎么保证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公平公正?
答: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还需要逐步完善。绩效考核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难题,教师绩效考核更加复杂,关键是找到一些合适的载体,例如教师成长档案、优秀教师评比、教师自我发展规划等,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通过简便易行的方式把教师工作数量和质量体现出来。我们鼓励各地在继承过去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绩效考核办法,根据本地实际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边试点,边探索,边总结,边校正,逐步探索出符合教育事业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在具体操作中,特别要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秩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考核和分配办法要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决不能暗箱操作,要在本校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用规范的制度和教职工的民主参与保证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教育部门要加强指导,认真做好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