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7:17作者:李一老师
另外,为保持政策持续性和浮现公正性,对付2016年1月1日起新参保的职员,假如北京市住民在2009年1月1日(北京市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制度成立时刻),已经高出了45周岁;外省进京落户职员在2013年1月1日(世界新农保和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实现全包围时刻),高出45周岁的,为担保他们在达到退休年数后能享受养老报酬,应承这两类参保人一次性多缴,以增进个人账户额度,但累计缴费年限不高出15年。而对付北京市住民在2009年1月1日未到达45周岁、外省进京落户职员2013年1月1日没到达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另外,2016年1月1日起新参保职员,因个人缘故起因中断缴费,到年满60周岁时缴费还不敷15年的参保人,须延期并逐年缴费,直到满意按月领取报酬前提为止。
北京市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报酬由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尺度与现行职工根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沟通,假如参保人在领取养老报酬前或报酬后不幸归天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还可以依法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