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6:47作者:王华老师
总之,在统账结合的制度架构不变的条件下,统筹层次难以提高到全国水平,甚至目前就连省级也没达到。所以,对收不抵支的省份来讲,他们当期的支付缺口只能由财政转移支付予以解决;进而,养老基金的规模将继续呈较快增长趋势。因此,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压力将与日俱增,改革养老基金投资体制,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补贴资金的运用效率迫在眉睫。
《经济参考报》:您已经提到了,统筹层次低是当今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很多问题的根源之一。具体政策建议是什么?
郑秉文:目前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简单相加的部分积累制遇到了统筹层次低下的“死结”,如不对制度架构进行改造,上述统筹层次低下派生出来的诸多困难短期内不可能得到解决。所以,我们建议建立一个中国特色的“记账式”制度(N D C),其具体政策含义是:
第一,将个人缴费8%和单位缴费20%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从而可一举消除实现全国统筹的来自地方政府的无限责任,进而跨越“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障碍,克服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资金上解渠道一步到位,直接从目前的县、市统筹提高到全国统筹水平。
第二,雇主和雇员双方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并实行全国统筹之后,在待遇给付上,采取的是D C型积累制的记发公式,缴费与收益是紧密相联、多缴多得的精算中性关系,个人账户将成为养老金记发的唯一依据。
第三,在全国统筹下,不仅半数省份收不抵支的资金缺口将被全国范围的养老保险制度内在化,而且,地区间养老保险财务支付能力的差别将逐渐被完全精算中性的个人账户所替代。
第四,在融资方式上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即名义账户制,不但无需转型成本,而且经测算,在未来60年里,基金累计规模始终在相当于工资总额的8%以上,这意味着8%的个人账户已经“做实”,部分积累制已经实现,但无需量化到个人账户里,而是与没有做实的部分进行“混合管理”,个人账户中做实的部分与虚拟的部分混合起来。
第五,中央政府对养老基金实行多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集中投资管理体制,账户利率采取的不是“真实利率”,而是全国统一的、固定的8%的“公布利率”,这是一个具有相当激励作用的、类似银行的制度设计。
第六,参保人在退休之前实行的是模拟的D C型积累制;在退休之后则换算成一个终身的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