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5:48作者:李天扬老师
问:到达法定退休年数时,缴费年限不敷15年怎么办?
答: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的职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数时若累计缴费不敷15年的,可延迟缴费至满15年。2011年7月1日后参保的职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数时若累计缴费不敷15年的,需逐年缴费至满15年。
问:参保人未达领取养老金前提,因病非因工衰亡后怎么办?
答:介入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未到达领取根基养老金前提的在职职工和个别参保职员因病或因非工衰亡的,由社保包办机构为其法定担任人或指定受益人发放丧葬补贴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