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5:16作者:李天扬老师
问5:跨省转移如那里理赏罚?
答:按人社部发〔2014〕17号划定,制度内的跨省转移按现行政策执行。因为我省从城乡住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费时是一次性补缴费,且缴费记录均记其实昔时,而国度划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往外省的,转出地有任务分年度分摊记实缴费信息。因此,实验意见中明晰,我省垣镇职工养老保险相关转往省外时,有一次性缴费记录的,转出地社会保险包办机构应分年度分摊记实缴费信息,无法分摊记实的余额,由转出地社会保险包办机构暂且保存封存,待本人到达报酬领取前提时再按有关划定处理赏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