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3:53作者:王新老师
第三十二条参保人地址集团经济组织实验“村委会改社区居委会”、参保人“农转居”后,按本步伐正在参保缴费的职员,可继承介入本步伐的养老保险,也可选择转为介入“农转居”职员根基养老保险,详细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抉择。已按本步伐享受了当局津贴的,不再享受“农转居”职员根基养老保险步伐的当局扶助。已按本步伐享受了养老金的职员,继承按本步伐执行,不再转入“农转居”职员根基养老保险。
在省当局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跟尾步伐之前,对付由本步伐转为凭证“农转居”职员根基养老保险步伐参保的参保人,其缴费年限与介入“农转居”职员根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计较,个人账户储存额归并计较。在按“农转居”职员根基养老保险步伐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基本养老金“缴费每满1年发给1%”的缴费年限,仅限于介入“农转居”职员根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参保人按“农转居”职员根基养老保险步伐参保缴费不满15年的,不享受“农转居”职员最低养老金保障程度,养老金按现实计较功效发放。
第三十三条参保人曾在城镇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步伐参保缴费的,其养老保险相关及报酬按下列步伐处理赏罚:
(一)在省当局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跟尾步伐之前,介入了城镇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到达按月领取养老金前提的,按本步伐成立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城镇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年限不归并计较,按城镇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及步伐计发养老金;
(二)介入了城镇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未到达按月领取养老金前提的,可将在城镇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一次性领取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按本步伐成立的个人账户,缴费年限归并计较,并按本步伐划定计发养老金;
(三)因按本步伐第十四条划定预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造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重叠的,缴费年限不一再计较。原个人和集团经济组织按本要领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含利钱)中的重叠年限部门予以退还,经本人申请,也可保存并继承计息,当局津贴部门(含利钱)转入养老保险处所统筹筹备金。
第三十四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单独设立账户,实施财务专户打点。个人账户基金及处所统筹筹备金应全额纳入财务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元和个人不得挤占调用或从中提取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