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1:52作者:李一老师
缴费年限越长基础养老金越高
《海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政府补贴与个人缴费挂钩,多缴多补。对于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基础补贴。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2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政府除按前款规定给予基础补贴外,按每增加一个缴费档次另给予不少于10元的补贴。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海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修改了缴费年限超过15年后增加基础养老金的规定。即“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其累计缴费年限在满15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4元。”
增加了服刑人员参保和领取待遇的规定
海南省参照《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将被判服刑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和领取待遇的相关精神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填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此方面的空白。规定:“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被判服刑的城乡居民,在服刑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服刑期满后,可以补缴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