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1:50作者:三水老师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用的来源有别于企业,统账结合的办法应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的特点加以确定。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上,国家负担的费用部分可以考虑采取现收现付的办法,由预算直接安排,而不再按比例筹集。个人缴费部分则可考虑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并储存起来,个人账户养老实行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分开管理,个人账户基金只用于支付,统筹基金不再透支个人账户基金,使个人账户账实相符,准确反映节余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方向,直接体现政府和个人在养老保险上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统一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
鉴于目前因养老保险待遇差距过大等而引发的社会矛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应统筹兼顾,改变按单位性质安排的方法,建立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养老金调整主要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调整情况,对退休人员给予适当补贴,使其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退休后保持相应的生活水平,而不是在职工资的延续。因此,为建立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应统筹考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调整,具体而言,在调整时间和幅度上,不一定要与在职职工工资调整同步,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使养老保险待遇与物价变动同步上涨或下调;调整幅度可以适当考虑退休前的不同级别、缴费时间、工龄等情况,不同的退休人员有所差别,但不要悬殊太大。
养老金计发办法可多元化
为了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过渡,可以使计发办法多元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向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平稳过渡的过程中,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可采用“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保证“老人”的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继续按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所需基金由国家拨付。
而“中人”的计发标准是过渡的核心问题。“中人”在新制度实施后积累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但过去的养老保险基金仍是空账。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可把新制度实施前的工作年限视为缴费年限,按一定的系数折算为当前个人账户储存额,然后再按新办法计发养老金,空账由国家逐步予以补偿。为避免某一时点前后退休人员待遇差别过大,还可以在一定缓冲期内对“中人”实行逐年递减的过渡性养老金。“新人”则完全按新办法执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