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1:43作者:王华老师
王某,1952年出生,1982年4月参加工作,2002年9月退休,如何调整?
答:王某1952年出生,不属于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因此只有普遍调整。首先每月增加65元,然后按缴费年限计算调整金额:1982年4月至2002年9月,缴费年限为20年零6个月,按21年调整,公式为21年×2.5元=52.5元,两项合计为普遍调整部分,即王某每月可增加117.5元(65元+52.5元=117.5元)。
刘某,1949年出生,1978年1月参加工作,2009年3月退休,如何调整?
答:刘某1949年出生,不属于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因此只有普遍调整。首先每月增加65元,然后按缴费年限计算调整金额:1978年1月至2009年3月,缴费年限为31年零3个月,按32年调整,公式为(25年×2.5元)+(5年×3元)+(2年×3.5元)=84.5元,两项合计为普遍调整部分,即刘某每月可增加149.5元(65元+84.5元=149.5元)。
李某,1940年出生,1958年6月参加工作,2000年4月退休,如何调整?
答:由于李某为1940年出生,至2013年12月31日前已达73周岁,符合高龄特殊调整条件,因此其养老金调整分为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两部分。普遍调整:首先每月增加65元,然后按缴费年限计算调整金额:1958年6月至2000年4月,缴费年限为41年零11个月,按42年调整,公式为(25年×2.5元)+(5年×3元)+(5年×3.5元)+(7年×4元)=123元,则65元+123元=188元为李某每月普遍调整的部分。特殊调整:按70周岁~74周岁的政策每月再增加60元。因此李某最终每月增加为普遍调整188元+特殊高龄调整60元=248元。
今年对于工伤和军转等特殊群体有什么政策?
答:工伤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调整部分不足37.5元的,按37.5元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退休军队转业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以调待后各地2016年二季度末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准。
退休人员如何核对养老金调整了多少?
答:退休人员本人4月份当月银行划入养老金金额减去3月份正常划入的养老金金额后再除以4,即为退休人员本人每月应调整待遇金额。退休人员可参照上述办法自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