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1:29作者:李天扬老师
试点长期医疗护理
据介绍,目前城镇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即医疗专护),在青岛已开始实施,青岛从医疗保险基金当中调出部分资金,财政补充一部分,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主要服务于那些长期的病号。这些人长期住院,不是治疗,只是维持护理,但在大医院占据不少医疗资源,而且花费不菲。而建立医护保险制度后,可以把这些人安排到社区医院等小的医疗机构,护理水平和大的医院没有区别,但护理费用便降下来了。
根据规划,在青岛已经启动的基础上,山东省选择潍坊、东营、日照在2016年进行试点。记者从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了解到,参保人在享受居家医疗护理保险待遇期间,不重复享受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诊等应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待遇。青岛的这些前期运行的经验,都将在全省推广试点。
岛城三大类人员可申请医疗专护
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青岛市从2012年7月起,启动了长期医疗护理制度,三大类情况下可申请,一类是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临床医疗护理的参保人可以申请在定点护理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二类是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医护人员上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可以申请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
第三类情况可申请医疗专护的包括:1、因病情需长期保留胃管、气管套管、胆道外引流管、造瘘管、深静脉置换管等各种管道的;2、需要长期依靠呼吸机等医疗设备维持生命体征的;3、因各种原因导致昏迷,短期住院治疗不能好转的;4、患各种严重慢性病且全身瘫痪、偏瘫、截瘫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5、其他术后仍需长期住院维持支持治疗的;6、经社保经办机构认定的其他符合享受医疗专护的情况。
城镇居民也将享大病保险
在整合的同时,从2013年开始在新农合实施的大病保险,也将在城镇居民中推开。“确立以额度报销为基础,兼顾新农合原来20个病种的报销制度,来建立起新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相关的整合已在东营、淄博等地展开,青岛、潍坊等也将在近期整合。
青岛市已经完成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今年山东省将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今年将全面完成整合工作,2016年基本实现市级统筹,此项工作青岛市有关部门已经在调研中。整合后的参保范围为在省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可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规划,医保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由各市统收统支、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