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1:12作者:王新老师
接受编辑采访的业内专家表示,相较其他金融产品,这一险种落地的意义更加重大及深远。它不仅可以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活跃保险产品市场,还可以增加二手房上市量,活跃房地产二级市场。
站在更高的角度来看,有利于健全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多层次、可持续的养老保障制度,同时可刺激和挖掘消费,拉动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
以房养老保险试点 险企参与门槛高
事实上,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不完全是传统意义上所理解的保险产品,更准确地说,是一系列金融产品的组合,其中涉及到房产评估、房屋维护、房屋拍卖转让、年金、医疗保险、健康增值、金融理财等众多领域。将传统养老保险与房地产市场联系起来的产品特性,对于经营主体保险公司而言将面临一定难度的风控考验。
因此,对于试点保险公司的资质,保监会在征求意见稿中设置了一定的门槛。申请试点资格的保险公司须满足七个条件,包括:已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申请试点时,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具备较强的保险精算技术,能够对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进行科学合理定价;具备专业的法律人员,能够对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处理;具有房地产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有能力对抵押房产进行日常维护及依法处置;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能够对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实行专项管理和独立核算等。
此外,由于这一新型产品的复杂性,保监会还要求销售人员须经考核通过后,才可取得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销售资格,并且品行良好、业务熟练、无投诉及其他不良记录。而这类产品的保险犹豫期也有别于以往其他险种的10个自然日,而特设为15个自然日。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中还规定,试点期间,单个保险公司开展试点业务,接受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合计不得超过:4%×上一年末总资产不超过200亿的部分+0.2%×上一年末总资产超过200亿的部分。单个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合同的初次抵押贷款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以房养老保险试点 道德风险之考
对于有望问世的“以房养老”保险,多家保险公司表现出蓄势待发之势。“我们前期已做相关的产品研发,它可以打通整个养老服务链条,如针对不同年龄和生活兴趣的投保人,我们还可以推出医疗保险、金融理财等服务,还可以结合养老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