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22:44作者:三水老师
第二,养老金并轨应该避免在年金差距上产生新的不公。
现阶段,并轨改革的关键在于企业年金:既然已经明确“并轨”不会降待遇,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要与企业一样,那么这里减少的待遇就要用年金补上。不过,公务员、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的职业年金资金来源由财政保障;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解决方案可能是“财政支出+单位自筹”。虽然目前对于职业年金的具体交纳方案和拨款细则尚未确定,但可以想见,这些年金由谁出,怎么出,都是难题。按照现行费率,单位缴费为20%入社会统筹,个人缴费8%入个人账户;职业年金最高缴费标准为16%,其中单位个人分别缴纳8%。这样算来,单位和个人的总费率最高将达44%,这也是目前虽然制度允许所有参保企业为职工建立年金,但绝大多数企业都无法提供的原因。可以预见,“并轨”以后,对于公务员和部分资金雄厚的大企业来说,年金不成问题,但对于普通的事业单位而言(如学校),自己难有收入来源解决这一问题,而各级财政恐怕不愿意也没能力为他们买单。目前看来,年金制度其实是用一种不公代替另一种不公。未来最大的不公平将是年金的差异,有没有年金以及年金的比例将成为职工养老金多寡的决定因素。
第三,公务员养老金不可能短期内实现“并轨”。
改革开放以来的所有改革都是增量改革,目前的公务员养老金并轨问题,也不可能超出这一边界。公务员养老会遵循“隐性福利阳光化”的趋势逐渐转型,但其背后的利益群体决定了转型不可能拉低公务员群体的收入。即使未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替代率真能从现在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