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22:43作者:王华老师
焦点2:单位职工须缴职业年金
决定提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此前,一些国企年金制度被外界诟病为“变相福利”。那么此次改革中提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又是否面临同样的质疑?
杨立雄介绍,从国外的情况来看,企业年金是非常普遍的做法。他认为,我国企业中建立年金制度的不足10%,而其中多为国有垄断企业。但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不能被称为“变相福利”。
杨立雄举例说,一些事业单位和机关的工作人员是高学历,目前医生和教师是事业单位的主要组成人员。假如一个人读完博士已经30岁的话,他离退休只有30年。如果一个城镇工作者16岁可以工作,同样在60岁退休,缴44年的养老保险。“那么退休后,他领取的养老金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高,这也是不公平的。”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褚福灵认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是由于我国要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加补充”是改革的要点和方向。
焦点3:老中新三类人区别对待
近4000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怎么领取养老金呢?在昨日公布的决定中,对此三种情况分别予以明晰,而其原则为“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方案中提出,对决定实施前已退休人员即“老人”,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而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也就是“新人”,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
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杨立雄认为,这一部分人员养老金的解决办法或许会参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实施办法。
另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逐步过渡首先是“中人”在改革前的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此外,将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如此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一位接近人社部官员昨日对新京报记者透露,关于过渡养老金的实施细则目前正在与相关部门协商,“但是很快就会出台”。
焦点4:养老金不再按级别发放
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随着改革推进,这种情况可能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