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21:57作者:李天扬老师
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从已公布的地方养老金并轨的具体意见和办法来看,“地方版”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与“国家版”的规定基本上一致,但各地也根据实际情况作了相应调整和规定。比如上海规定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确定。山东机关工作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以及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则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并轨后的养老金如何支取
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并轨后的养老金如何转移
参保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同一统筹范围转移,只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
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待遇会降低吗?
按国务院发布的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以“老人”“中人”“新人”三类进行划分。原则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即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改革后参加工作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人员,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分析认为:“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金肯定会减少,但加上职业年金,总体待遇应该不会有太大变化。”
职业年金是什么,怎么交?
2016年全国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一览表
人社部发〔20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