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21:29作者:王新老师
不用额外缴费享大病医保
全体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无需额外缴费,即可在2016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可按规定享受到最高12万元的大病医保待遇。
大病保险报销标准为:参保人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由大病保险金报销70%;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金支付50%。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2万元。
为鼓励连续缴费,大病医保的保险上限也可增加:参保人连续参保2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外增加3万元;参保人连续参保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外增加6万元。即从今年起,你一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到2017年,你的大病医保最高报销额度可达15万元,到2020年,可达18万元。
小贴士
现在能缴费吗?
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及大病医保,必须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且已实际缴费。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规定,城乡居民的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次年的参保缴费手续。
广州市医保局介绍,考虑到今年是新医保政策调整的第一年,新的政策出台又处于下半年,因此决定延迟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即城乡居民在2016年1月31日前参保及缴费到账的,从2016年1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医保待遇。在校学生在2016年1月31日前参保并缴纳2016年过渡期及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2016年9月1日起享受过渡期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从2016年1月1日起享受2016年度城乡医保待遇。
广州 社保
乙肝等7个病种纳入门特范围
从本月1日起,广州市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门诊特定项目费用新范围及新标准正式实施。本次门特新政新增乙肝、小儿脑瘫、肺结核、艾滋病等7个新项目,至此,广州医保门特项目多达13个类别共18个项目。
市医保局副局长伍锦明介绍,与过去相比,广州医保门特新政策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乙肝、肺结核等多个常见病种纳入门特项目,医保的普惠性更加增强。过去乙肝是医保门慢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每月最高可报销为150元和100元。而新政实施后,乙肝转为门特项目,报销额分别提升到600元和420元,报销额度较之前升幅超过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