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21:02作者:才子老师
(一)申报材料:
1、转出:本人身份证及解除合同证明、调令等相关资料;
2、转入: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办事程序:
(1)转出:参保单位职工或个人申请转出时,持本人身份证到个人帐户窗口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出人员持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养老保险关系。市社保经办机构待收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打印并寄送转出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时按国家规定转出个人账户储存额和部分统筹基金。
(2)转入:申请转入我市的用人单位职工或个人,按规定在我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申请转入养老保险关系,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向转出地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联系办理转入手续;待收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寄送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确认转移基金到帐后,为转入人员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淮北市和濉溪县之间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
(三)办理时限:
符合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办理地点:
市人社局大楼二楼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4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