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20:21作者:李一老师
相关单位责任:为体现单位责任,缴费额度的20%由原单位给予补助。原单位无力补助或灭失的,由原承办五七工厂的单位补助。单位或承办五七工厂的单位效益好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多补。原单位或承办五七厂的单位现为“五七工”“家属工”按月发放生活费的,要妥善解决“五七工”“家属工”纳入统筹后的待遇衔接问题。
个人账户管理: 以上人员个人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个人账户,按个人账户部分的数额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记录。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死亡时,按比例扣除已支付的基本养老金后,个人账户储存额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支付额占基本养老金比例为30%)。
申报材料与办理程序:企业及本人提供能够证明其身份的原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汇总花名册和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审批表。
县区负责县区属企业的初审,初审后报市审核小组进行审批,市属企业,由企业组织直接上报市审核小组。此项工作必须由单位统一汇总上报,不直接对个人,街道办企业由街道组织汇总上报,对已经灭失的企业,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汇总上报。这项工作于2010年12月底前结束。
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部分参保人员(包括农民工)跨省或省内跨市流动就业,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成为广大参保人员关心的热点问题。为此,国家制定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1、个人账户储存额?押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2、统筹基金(单位缴费)?押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