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19:43作者:才子老师
而各朝政府在社会补充养老方面也颇有建树。汉文帝时规定,对8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赐米1石(约今120斤)、酒5斗、肉20斤;对9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加赐帛两匹。宋仁宗曾下令给战死者的父母补助每月每人三斗米。明朝亦有:80岁以上的贫穷老人,当地政府每月要赠送大米近100斤、猪肉5斤、酒60斤;90岁以上的,每年加赐帛一匹、丝绵一斤。
另外自北魏始,将授予70岁以上的老人官位通过朝奉让老人颐养天年作为国家养老保障的政策,早在汉代也有给老人赐爵发俸的做法,从社会氛围与老人社会地位提升方面给予老年人养老最全面的保障。
古人医疗保险
1.公费医疗
古代设置太医署,北宋后更名太医局,是我国古时公办的医政管理兼医疗的机构。太医署除为皇帝妃嫔王孙公主服务外,唐宋时规定凡京师百署官吏、宫廷宦官宫女、南衙卫兵、各边疆驻京人员、禁军官兵等看病服药都由其一手包办。地方官吏看病吃药可找各州县设立的公办医疗机构,军队也有随行医疗组织,凡此类医疗,皆享受公费。
2.政府赠药
对百姓赠药是古代让老百姓看得起病最常见的做法。王莽把持朝政期间,就曾以朝廷的名义对旱灾、蝗灾地区百姓免费赠药,提供医疗服务。
瘟疫、传染病时期,朝廷或地方官府都会对百姓进行赠药活动,在平时也会为看不起病的民众赠药,宋元以后,赠药记载事例更多。宋朝时京城病疫流行,高宗赵构要求翰林院派出4名医官,给临安城内外的老百姓看病巡诊、赶制药品;孝宗赵慎则要求所有医务人员上岗,走上临安街头,挨家挨户上门发药。
3.公办机构免费看病
西周时期已有专门为贵族服务的医疗机构,南北朝时期才出现由官府成立的面向老百姓的医疗机构,北魏创办了中国历史上首个面向基层的政府医疗机构“别坊”,专为看不起病的穷人提供医疗服务,费用全免。
4.朝廷广推民间慈善医疗机构
古代为解决老百姓“看得起病”做得最好的是宋朝。北宋积极开办官办药店,提供疗效、价格都有保证的成药,深受老百姓欢迎。著名文豪苏东坡担任杭州通判时,为了控制当地疾病流行,给穷人提供方便就医,创建了“病坊”,起名“安乐”,后由官府接管,易名为“安济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