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19:25作者:李一老师
13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了将要试点金融养老、以房养老。14日,记者采访时了解到,目前青岛市也有老年人用房屋出租、抵押或出卖的费用来养老,不过由于观念问题,采用这种方式来养老的人群并不多。当天记者随机对20名老人进行了调查,只有两名老人赞同这种养老方式。专家分析说,这种方式要想推行下去,需要突破四大阻力。
利好“以房养老”可缓解养老难
据介绍,“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向金融机构抵押或者出租自己的房产,在一定期限内取得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或者由金融机构帮助其支付老年公寓的费用。
“青岛老龄化程度越来越严重,而养老床位将会越来越紧张。”青岛市老龄办调研处处长王少梅告诉记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运用以房养老的政策,盘活老年人手中的一部分房产,将资金用于养老,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养老难”的问题。
据2013年1月统计数据,青岛的老龄化程度在全国排名第四。据悉,目前全市共有249家养老机构,床位共有30000张左右,平均每1000名老人只有22张床位。2012年底,青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至2016年,全市城乡养老床位将达到5万张,平均每1000名老人将拥有30张床位。
案例老两口卖房住进老年公寓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目前青岛市已经有老人通过这种方式来养老。“我们这里一共住了430多个老人,其中,把房子租出去然后来养老院住的能有几十个,直接把房子卖掉的有两个。”四方福彩老年公寓院长杨乃发说。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丁清和老人就是把房子卖了之后住进养老院的。“跟子女住会给他们添麻烦,自己住又会有很多不便。”75岁的丁清和说,他和老伴在2012年把房子卖了,2013年3月住进了老年公寓。他和老伴之前住在一个76平方米的房子里,和两儿一女分开居住。退休以后,一直是他和老伴相互照顾生活,子女时常会来探望他们,并且也曾邀请他们到子女家居住。但是丁清和发现,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和老伴逐渐不能很好地照顾自己的生活了,而去子女家居住,又会产生诸多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