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18:41作者:才子老师
辽宁省住房公积金查询地址 辽宁住房公积金查询
地址:
邮箱地址: -
官方网址: http://www.lnszgjj.com/
负责省直、中直驻沈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具体管理措施和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省直、中直驻沈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维修基金等住房资金的
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省直单位住房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对受托银行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等工作。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 省财政厅事业单位综合楼
邮编:110002
经办银行:沈阳建设银行中山支行富通分理处
提取业务流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辽宁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提取人持相关提取要件及其复印件(规格均为A4纸)向所在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单位初审同意后,出具《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以下简称《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银行预留印鉴。
三、提取人持上述资料及本人身份证件、省直住房公积金查询卡、同行储蓄卡或存折及相关手续到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审批。
四、经中心批准提取的,在公积金经办银行支款。
五、提取人将《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回单交单位记账。
温馨提示: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省直中心一楼大厅(建设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富通分理处)。
办理提取审批,请按排队机发号顺序轮候。
提取人配偶代办,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经办人员代办,应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上午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