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18:34作者:三水老师
(6)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房屋所有权证》或者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最近三个月偿还商业贷款凭证原件、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7)发生建造、翻建、大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包括村委会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材料)、规划内的须提供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提供)、工程概预算、《施工合同》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权属证明、主管部门允许大修的证明、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概预算和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
8.担保资料:
(1)采取抵押或者质押担保方式,提供抵押或者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及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者质押的证明;
(2)采取阶段性担保加抵押的,提供保证人签署的阶段性保证合同及抵押物权属证明;
(3)采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权利质押担保或者联保担保的,提供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担保承诺书;
(4)采取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保证担保的,提供保证人签署的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