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9 03:48作者:李天扬老师
以上各类学校中准备升入普通高级中学或者非注册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全部科目的学业考试。
三、健全制度,注重效果
各区教育局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诚信制度、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落实监管措施,保证学业考试工作组织严密规范。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全过程监督,预防和杜绝各种腐败现象,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落实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实施新课程初中毕业考试评价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际,严格规范管理,力求科学体现学业考试的信度和效度。
二、学业考试的性质和原则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水平考试,其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坚持以下原则:
有利于促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工作,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提高教育质量;
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活泼主动地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为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和高级中学提供良好生源创造条件;
有利于深化课程改革,促进基础教育的课程结构、内容、教与学方式的进一步变革。
三、学业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科目设置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科目确定。学业考试科目分为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查科目为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