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9 22:06作者:李一老师
2016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工委和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报名、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工作已顺利完成,考生的考试成绩单由毕业学校发给考生,复查考试卷面成绩和录取准备工作正在进行。
根据今年武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公示的各项招生政策,并结合考生的志愿、成绩等,确定各类、各批次学校录取资格线如下:
一、中心城区示范高中和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
1.示范高中录取资格线为410分(含410分);
2.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为397分(含397分)。
二、新城区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
1.民办高中录取资格线为376分(含376分);
2.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资格线为240分(含240分)。
四、“3+2”中高职分段培养和五年一贯制改革试点学校录取资格线另行划定。
各批次学校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成绩,在资格线上划线录取。
录取工作将实行“阳光工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录取结果将及时在武汉招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