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0:08作者:李一老师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 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屋购买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购买于北京市____区____房产,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权属性质____,原商品房销售契约编号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后的次日起____个工作日完成全部代理事项,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 房产价格及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1。该房产购买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价格为净房款,购买该房产甲方应交的其它相关费用详见附件一。
2。付款日期、付款方式:
第四条 甲乙双方相互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人名章。
乙方提供:经纪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2。若甲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3。照本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间按时交付房款。
4。乙方通知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应于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签订,办理该房屋产权属变更。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乙方确保代理事项真实合法。
2。确保卖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过户,进行房屋交接。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条 其他事项约定
1。签署成交协议后,钱款交接地点为乙方指定地点,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