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09:39作者:王新老师
4.5 负责组织开标、评标、组织采购小组编写采购报告。
4.6 负责收取报名费,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等费用。
4.7 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将采购文件送采购人存档,采招监管办备案。
第五条 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与合同的签订及备案
5.1 甲方接受乙方经合法采购程序产生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2 政府采购合同由甲方与供应商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5.3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七天内将合同副本等资料送采购代理机构报采招监管办备案。
第六条 双方的共同责任
6.1 在采购活动进行过程中和采购活动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评标情况以及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其他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2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自签订之日起3日内报_________采招监管办备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非法定事由不得撤销委托,不得拒绝确认评标结果。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XXX人民政府授权委托书】
XXX自来水厂、湖前自来水厂:
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建设整洁、优美的城镇环境,依据《XX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件》、《关于XXX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苍发改价[2008]24号)及《关于调整XX部分环卫有偿服务费标准的批复》(苍价[1999]66号、苍财综[1999]18号)等有关法规、文件规定,镇政府特授权委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