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8 05:46作者:三水老师
六.其它事项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学籍规定,新生入学后,应按指定时间和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在报到三个月后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在三个月内未能治愈,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允许休学一年。
2.报到后如发现在入学考试中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
3.新生报到后以学院为单位办理各种证件,报到时备本人近期同底版脱帽半身正面一寸黑白照片5张、红底彩色照片2张,供办理各种证件使用,照片在报到当天向录取学院上交。
4.2015年被录取为我校研究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从“硕士招生----》表格下载----》下载[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务必于6月20日-6月30日交到研究生院419房间。
5、往年保留入学资格2015年申请复学考生,请从“硕士招生----》表格下载----》下载[研究生复学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务必于6月20日-6月30日交到研究生院419房间。
七.咨询电话
工资关系:咨询电话0351-6010857贾老师
人事档案:咨询电话0351-6018580满老师
户籍办理:咨询电话0351-6014496王老师
公寓住宿:公寓网站http://gongyu.tyut.edu.cn电话0351-6014737
党团关系:咨询各录取学院学工办
医疗保险:咨询电话6018976
八.校医院致研究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
欢迎您成为我校2015级的新生!在您即将步入大学校园之际,我们诚挚地祝愿您愉快而又充实地度过大学生活,早日学业有成,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俗话说:“健康是人生的第一财富。”任何美好的人生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健康的体魄。为了保证每一位大学生能健康、快乐地度过大学生活,根据(国办发[2008]119号)《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校大学入学新生将纳入太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内容包括:
一、新生需要承担的个人医保费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参加居民医保须个人缴费。其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目前医保中心未下发文件,入学后在校园网公布)。门诊享受时间为入学当年缴纳医疗保险费当月至毕业当年的六月三十日;住院享受时间为入学当年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当月至毕业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