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3:19作者:李天扬老师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我省还将实施新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新的综合素质评价会在现有普通高中综合发展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对评价内容、评价程序进行调整,由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平台”的基本程序,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为每位高中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张卓玉表示,综合素质评价有两大特点:一是关注过程评价,而不是一次性的考试成绩。二是反映学生综合素质,这些综合素质恰恰是纸笔考试无法体现的。比如,一个高中生在校三年,通过各种活动体现其管理组织才能,或组织学生社团,或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活动等;一个高中生非常喜欢动手制作,搞了一些小发明小创造甚至还获得了专利,这些能力在任何一份试题中都无法体现,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则可以很好地记录下来。
如何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张卓玉表示,在设计制度时已作了初步考虑,主要有两点:一是坚持以写实为主,尽可能减少或取消学校和老师的评价;二是所有学生的评价记录全部要公示。综合素质评价按照“谁使用、谁评价”原则,由各高校负责制定并于2018年出台具体使用办法。
我省还将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省教育厅副厅长任月忠表示,高职招生改革基本思路是逐步分离、分类招生、注重技能。我省将探索高职院校招生与本科院校招生逐步分离,打破本科和专科招生一套试卷、一套办法、一套模式的现状,建立起适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分类招生、多元录取、注重技能的办法。有步骤地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考试办法。按照安排,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比例2016年占40%,2017年达到50%,2018年成为主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