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9 10:31作者:李天扬老师
4.往年以省校筹入学,2012年正式录取为统招研究生的考生,未交转正申请表的,请从“硕士招生----》表格下载----》下载[省校筹学籍变动表(转正表)],于6月30日前交到研究生院419房间。
5.2012年被录取为我校研究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从“硕士招生----》表格下载----》下载[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按要求填写,于6月30日前交到研究生院419房间。
八.咨询电话
工资关系:咨询电话0351-6111122王老师
人事档案:咨询电话0351-6018580满老师
户籍办理:咨询电话0351-6014496杨老师
公寓住宿:公寓网站http://gongyu.tyut.edu.cn电话0351-6014737
党团关系:咨询录取学院学工办
医疗保险:咨询电话6014841范老师
九.校医院致2012级硕士研究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
欢迎您成为我校2012级的新生!在您即将步入大学校园之际,我们诚挚地祝愿您愉快而又充实地度过大学生活,早日学业有成,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俗话说:“健康是人生的第一财富。”任何美好的人生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健康的体魄。为了保证每一位大学生能健康、快乐地度过大学生活,根据(国办发[2008]119号)《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校大学入学新生将纳入太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内容包括:
一、新生需要承担的个人医保费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参加居民医保须个人缴费。其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2012年每生每年48元(其中40元为基本医疗保险费;8元为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后要随着居民医保中小学生的标准同步调整(新的缴费标准文件还未下达,入学后在校园网公布)。同学们入学时需一次性缴纳大学期间的医保费。门诊享受时间为入学次年的一月一日至毕业当年的六月三十一日;住院享受时间为入学当年的十月一日至毕业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新生医疗保障待遇
(一)同学们在本校医院普通门急诊的医疗费可报销符合规定范围内费用总额的70%。(学校有实报销限额规定)
(二)同学们到校外医院门诊和住院的医疗待遇具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