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4 10:06作者:王华老师
一年学费多少/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山西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市)招生文件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七条山西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我校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进行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排序。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是:选测历史为B+,物理为B+,其它选测为B,必测为4C1合格。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我校部分学院实施按大类招生,学生在第一、二年级学习基础课程,然后根据学生申报志愿及在校成绩进行专业划分,少于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