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1 21:47作者:王新老师
第二十五条根据相关专业特点,我校部分专业对高考相应科目的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具体为:物理学(国家基地班)——数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英语和语文,工商管理类(理科试验班)——英语和数学,文学类专业——语文,数学类专业——数学,外语类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报考外语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
第二十六条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山西大学201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山西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第二十八条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及录取原则: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根据各专业方向(例如声乐、键盘、民乐、管弦方向)各行当(例如扬琴、二胡、小号等)按专业成绩(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限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兼报)投档并择优录取。若以上计划有缺额,则调至音乐表演专业,在未被录取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除声乐、钢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可增录2人外,其余每个行当只可增录1人)。音乐学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声乐考生和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兼报)。舞蹈编导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
第二十九条美术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及录取原则:美术学(史论方向)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一本线、专业课成绩达省统考本科线,按照文化课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方向)、雕塑、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环境设计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一本线、专业课成绩达省统考本科线,按照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
第三十条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艺术联考或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课、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线。相关专业录取原则参照第二十八、二十九条执行。
第三十一条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投档及录取原则:省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按联考专业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