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15 00:27作者:李一老师
近日,山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23年高考加分项目改革的相关通知。以下小系列将为您详细盘点相关信息,供您参考。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教育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等五个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23〕二号),现就进一步深化我省高考加分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考虑我省近年来基础教育发展情况,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确保我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政策的稳步实施,实现学生成长、国家人才选拔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二、重点任务
1.部分加分项目和分数保持不变
保留“烈士子女”、“二等功以上或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加分项目,高考成绩增加20分;保留“独立就业退伍军人”加分项目,高考成绩增加10分。
2.个别加分项目和分值设置过渡期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保留“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考生(含台湾省户籍考生)”加分项目,设置三年过渡期,即2023-2023年高考在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过渡期结束后,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调整加分项目和分数。
3.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和分数
取消的奖金项目不得恢复;符合多个奖金项目要求的考生,分数不得累积。
三、监督管理
1.严格执行资格认定审查的责任
按照“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考生加分资格认定和审核责任制,确保职责明确、规则严谨、管理严格、考生方便、监督有利。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经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学校三级公示后方可认可。未公布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和分数不得计入备案结果并使用。
2.严格执行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制度
严格执行加分考生资格三级在线宣传机制。省级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必须明确通知社会宣传网站,做到详细、准确、及时宣传。中学还必须在考生所在的班级公布。公示内容必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中学、加分项目、加分和审核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必须保留到当年年底。
3.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等违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