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1 15:10作者:三水老师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要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等部门,共同联合相关主办单位,做好活动策划,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要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部门联动,促进社会共治,形成合力,共同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要把“质量月”活动打造成为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平台。要让“质量意识深入人心、质量管理深入人心、质量提升深入人心”。要注重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各类社会中介组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特色活动,提升全行业的诚信水平和质量竞争力。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提高新闻媒体、广大企业、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三)突出重点,确保实效。要把维护质量安全摆在首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产品质量安全、食品消费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让质量成为广大企业孜孜不懈的追求。要着眼切实提升质量,集中力量开展质量攻关,组织开展一系列接地气的质量活动,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质量问题,有效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档升级。
有关活动组织主体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要求,活动要简朴、高效,严禁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要坚持自愿参加、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不得强制企业参与活动,不干扰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等行为。
各地区、各部门要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工作落到实处。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及时报送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