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1 01:31作者:李天扬老师
接上级通知,xx市国税局市区各办税服务厅从7月15日起至9月30日,执行夏季高温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特此通知。
xx市国税局
xxx年7月13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决定从xxx年7月25日起至9月9日止,调整夏季作息时间:市直机关各单位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不变,下午调整为1500-1800。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窗口服务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夏季作息时间。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xxx年7月22日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经市政府批准,市直机关从7月16日(星期一)起至9月7日(星期五),执行夏季高温期间作息时间。具体作息时间安排如下:上午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15:00上班,18:00下班。
xxx年7月12日
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