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3 02:52作者:才子老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现就20xx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和“五四”青年节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为5月1日(星期五)放假,与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连休。
二、“五四”青年节放假安排为:全体本科生、研究生及年龄28周岁以下(含28周岁)的教职工5月4日上午放假半天,5月4日上午停课。
三、5月4日上午年龄28周岁以上的教职工照常上班;5月4日下午全体师生员工照常上班、上课。
四、不能停止科研、生产等工作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
五、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要认真做好办公大楼、教学大楼、住宅区、学生宿舍等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注意防火和防盗,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员工度过安定和谐的节日假期。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但这一规定没有明确放假适用人群的年龄上限。
2008年4月,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3亿多青年将于每年5月4日放假半天。
此次进一步明确年龄上限后,将有3亿多年龄在14至28周岁之间的青年可以依法在青年节这天享受到半天的假期,感受到社会对青年的关爱。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由于青年节和3月8日妇女节等节日性质相同,都属于针对部分群体的节日,“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3亿多青年将于每年5月4日放假半天。因此,如果当年5月4日赶上周六、周日的公休日,将不另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