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5 20:58作者:李一老师
为切实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传统佳节,根据江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江安委办〔2017〕28号)文件精神,特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早部署落实
元旦、春节历来是人流、物流、车流及各类活动的高峰期,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易发期,加之2017年两节时间跨度长,冬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增多的特殊性,各单位应及早部署落实相应的事故防范工作。各行政村、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贯彻2017年12月1日新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提到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早、抓紧抓实。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监管和三个“必管”责任,紧密结合我镇实际,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二、突出防范重点,深化隐患排查
全镇各行政村、单位要针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春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继续深化巩固“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成果,迅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各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组织、督促开展检查,并将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区域)和市督查组排查出的重点隐患整治情况作为检查重点,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的形式认真开展检查工作。
(一)切实加强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要扎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别是危化、非煤矿山及民爆企业要更加严格监管,督促危化、矿山企业加强节日放假、维检复产安全保障准备工作的检查,对停产企业,要指定专人值班,并对储罐、井口、深坑等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二)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的安全监管。“两节”前后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要从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加强农村集市、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着重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燃放安全管理,防止烟花燃放事故发生。同时,要认真排查其他各类企业的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