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7 16:34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事项名称:婚姻登记
二、设定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三、申请条件:
结婚登记:
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双方自愿的;
3、双方均无配偶的;
4、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离婚登记: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办理材料:
1、自办
结婚登记: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三张2寸合影照片
离婚登记: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离婚协议,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代办必须本人办理
五、办理地点: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
六、办理时间:当场办理
七、联系电话:
枞阳县:0556-2810100
义安区:8810156;
铜官区:281216;2870973;
郊区:2862758
八、办理流程:
1、婚姻登记员材料初审;
2、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婚姻登记员材料审核通过;
4、当场制证、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