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3 10:02作者:三水老师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指定本指南。
本指南在2004年《长春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综合了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其内容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章规定免于公开的除外,凡与经济、社会和公共服务有关的信息,本单位将全部予以公开或依纳税人、公民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本指南供需要获取本单位政府公开信息的纳税人、公民或其他组织阅读,并以此查阅相关详细内容。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纳税人、公民或其他组织可到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或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直接查阅,也可通过长春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内容
本机关主动向全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包括税收管理、税收执法、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内容,具体范围详见《长春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纳税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可以登陆长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查阅《目录》,也可以直接到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查阅。。
一、领导专栏:市局领导简历等情况;
二、机构设置:市局机构设置情况;
三、主要职能:市局主要工作职能;
四、行业概况:全市国税系统基本情况介绍;
五、计划规划:全市国税工作短期计划和长期规划;
六、工作动态:市局及其以上领导有关税收工作的讲话及全市国税工作动态;
七、税收政策法规:涉及国税部门征管的各税种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八、税收征管制度: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九、办税指南: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相关规定;
十、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和事项;
十一、国税收入统计数据:历年国税收入总数、分税种国税收入数据等;
十二、人事管理事项:人事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
十三、政府采购:涉及全系统的重要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公告;
十四、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