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10:28作者:才子老师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5)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本机关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请参见《宿迁市地方税务局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依照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察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监察室;监督电话:(0527)84387819通讯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78号邮编:2238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