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10:27作者:王新老师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23-86606106,地址:泰州地方税务局监察室,邮编:2253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违反《办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当本局违反《办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申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