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5 08:37作者:才子老师
三、工作要求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围绕教师节主题,认真组织开展教师节庆祝活动。
(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教师节庆祝大会”会议精神。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通过当地教育网、学校校园网、校报等媒介,大力宣传会议精神,在全省教育系统形成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国教师工作会和全省“教师节庆祝大会”会议精神的浓厚氛围。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研究贯彻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积极推动本地区、本单位教师队伍建设。
(二)认真组织收看《优秀教师风采报道》和“园丁之光”才艺选拔赛的实况录像
1、为大力宣传我省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省教育厅组织摄制了《师魂》专题片,将于9月1日至20日18:45在江西教育电视台《优秀教师风采报道》栏目播出。
2、“园丁之光”——全省中小学教师暨教师教育院校师生才艺选拔赛的实况录像将于9月10日晚21:17在江西教育电视台播出。
(三)精心组织慰问教师活动。教师节期间,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做好统筹安排,通过各种方式慰问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农村一线教师、“特岗教师”、回我省任教的免费师范生、离退休教师和生活困难教师,送去党和政府以及学校的关怀和温暖。
(四)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结合贯彻落实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深入了解教师的生活状况,认真倾听教师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教师,依法保障教师待遇,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尊师重教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让广大教师度过愉快、有意义的教师节。
(五)各地、各校要本着“隆重、热烈、简朴、务实”的原则,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教师节庆祝活动的各项工作。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庆祝活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以实际行动庆祝自己的节日。
各地、各校组织庆祝活动以及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请形成3000以内的书面材料于9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