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5 14:04作者:李一老师
篇1:暑假放假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按照今年学校工作统一要求和部署,现将暑期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暑期时间安排:
(一):学生放假时间在校生从7月4日(星期一)开始放假,8月24日(星期三)、25日(星期四)学生返校报到,8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8月25日、26日2016级新生报到(国际学院新生9月3、4日报到)。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
1.学院(部)实行有条件放假制。各学院(部)自6月23日起,可向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迎评办公室申请预评估,由校迎评办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再予放假;未通过预评估或预评估不合格的学院,抓紧时间在假期中进行整改、完善材料,待验收合格后,再放假。
2.职能部门、教辅部门、科研机构实行轮休制。各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安排和需要,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等重点工作,实行部门内部轮休,确保重点工作稳步推进,轮休起始时间为7月11日。
3.全校教职工于8月22日(星期一)正式上班。
(三)假期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四):2015-2016学年暑期小学期自2016年7月25日(星期一)开始,至8月21日(星期五)结束。
二、相关要求:
(一)教务相关工作
1.教务处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实际教学的需要,做好2015-2016学年暑期小学期的教学安排,及早通知有关师生,组织、落实好暑期小学期的各项教学活动。
2.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部)安排好下学期教学、教材、第二次考试等各项工作,组织好开学前一周教师教学要件检查工作,确保下学期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3.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组织开展好2015-2016学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教务处安排好暑期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相关工作。4.继续教育学院做好暑期成人教育的教学安排及实施。5.任课教师要圆满结束本学期工作,做好下学期教学任务的备课工作。